風格.山本耀司(林郁庭)

      那男人的身影映入眼簾那一刻,恍若飄忽而現的魅影。

       說飄忽,當然只是比喻的說法,以他的身材斷斷是飄不起來。但他身上卻充滿了想要飛揚的暗示。上身的藍色罩衫是絲質的,半透的網絡裡清楚地望見底下灰褐色棉麻襯衣;那種藍色原先也許是雨破天青處純淨亮麗的藍,被下面那層深色裡衣襯開,那個青色暗了下來,留著幾許溫潤的影子,像是深不可測的鏡湖在陰霾日子裡,表層那個隱約映照了灰藍天空的湖水綠。

    你想像這樣的絲衫只能穿在高大挺拔的男人身上,不是亞曼尼西裝走秀那樣帥氣的義大利衣架子,八成都撐不起來,軟趴趴堆在自不量力的矮竿子上,那是自討沒趣。但你從沒想過渾圓的五短身軀竟是這種布料另一個絕佳拍檔,柔若無骨的無袖罩衫硬是給那寬厚扎實的胸膛、豐圓而不肥墜的肚皮撐得飽滿服貼,再增一分似裹粽,減一分則如要洩氣的球。襯衣適當地露出一截,自自然然,既不張揚,也不像沒紮好。搭配的咖啡色寬腳褲是麻料、同色系的直條紋,驚鴻一瞥,不曉得僅僅是條紋還是三宅一生的縐褶,但不管有沒有縐褶,那個三宅式的優雅與趣味都出來了。顏色、質感、與上身行頭的搭配度都是上選。


       沒留意到足上的風光,因為這時候比他高出一個頭的女伴轉過身來,哨兵似地環視週遭,便不好意思繼續盯著人家看,他們進了電梯,轉瞬消失在視線外。

       翌日我又回到這個名品特賣場,昨天尚未盡興,沒試穿夠的衣服、沒演完的戲、沒花光的錢都等著再續。終於提著購物袋,於物慾之罪的沈淪快感中愉悅地結帳之時,昨日賣場關門前瞥見的仁兄赫然又在眼前。

       我向來不以善識面孔見長,但這人的衣著品味確實不容易讓人忘懷:今日一襲圓領黑衫,配上與昨日造型差不多的寬腳褲,暗沈的銀灰底上撒滿大朵紅花;腳上的夾腳拖鞋,當然不是夜市買的藍白塑膠款,如果那個紅夾腳帶還未泄露天機,脫下來時保證能在腳板處看到品牌。今日沒看到他那身材高挑品味平庸的女伴,可見是獨自認真血拼中;這樣的打扮,要成為路人注目的焦點並不難,而他對旁人的目光──不管是好奇、不解、欣賞、戲謔──總是處之泰然。

       在台灣這樣品味保守、老在意別人看法、總是一窩蜂的社會環境下,能有這樣怡然自得穿出自己風格、又進而突破皮囊極限而開創新境的奇人,總是讓人驚喜(奇裝異服毫不在意別人眼光並不難,離標準身材仍有一段差距卻能善加經營,讓人見了不覺讚嘆,「啊,真是好看!」,就是一門藝術了)。於是我想著,在山本耀司(Yohji Yamamoto)的專櫃前遇到這奇人,果然適得其所。

       會流連山本老兄作品之前的,不是因為品牌盛名之故,則必然喜愛個性化的設計。若只因名牌號召而來,專櫃逛了一圈,多半原路而回,質疑這種穿出去看不出品牌商標、拉拉雜雜怪里怪氣的衣服,怎麼能賣這樣的價錢;入了魔道的人則中蠱日深,欣賞的不只山本兄作品本身,還有它的概念與精神。穿山本耀司衣服的人,不會是鎂光燈下最受人矚目的,他們多半像明星背後的藝術指導、氣質編劇,乍看並不起眼,愈看愈有味道,縱然設計感逼人,但是夠低調,在慶功宴上不至搶了主角的風采。

       敢低調卻不怕人視而不見,不意光鮮奪目卻要突顯那點與眾不同,其實需要相當自信。山本耀司的衣服從展示架上看來並無異,要套上身才顯露玄機:褲頭上多一截布頭,甫繫上腰便乖張地垂下來;裙子左右前後不對稱,彷彿那邊多剪了一刀、這邊裁得還不夠;洋裝在腰際挖了個洞,再束上鬆緊帶;吊褲只有一邊吊帶,任它歪掛在人身上;作記號的車線像是忘了拆,大喇喇地秀出來;上衣似乎忘了釘釦子,就一根大別針把它扣住;一大塊布挖幾個洞披上身,連縫都不用,怎麼抓怎麼定形,抓不過癮就用別針或乾脆打個結調整… 每一件像是檢驗剪裁意境之妙的作品,帶著些許未完成性,因此必須在穿的人身上完成。至此,人走過時尚迷宮重見天日,覺悟自己與設計師同為主角,從設計師手上接過完成一半的作品,要能穿得起這衣服來成就它,方能延續作品的生命,而非為衣服擺佈──更不幸的則為俗物所奴役而成其玩物。

       山本家的衣服都有超過一種以上的穿法,任穿者恣意創造,就是預先留下在不同的人身上多方演化的空間。披掛、多層次的搭配法蔚為設計大宗,性別取向並不明顯,雖有男女裝之分,但之間的分野相對於傳統時尚設計是比較模糊的。層層披掛、內外表裡可以互換,是在探索無限的可能性,也挑戰著緊貼束身服飾所界定的性感概念。山本耀司所表達的中性,並不是無性;他那些寬鬆飄逸的袍子,穿在女士身上可以在帥氣到嫵媚的光譜之間隨意遊走,那個隨性來自於作品本身的不固定性,可以讓穿著者依喜好需求來調整。不是曲線畢露的剪裁,不表示沒有線條。最終,設計師對於披掛形式的偏愛,想捕捉的是風的線條,流動的質材在穿著者行走坐臥之間,都能讓風起伏撥弄留下痕跡;留下什麼樣的線條,除了穿衣服的人身體的曲線,還在於他們是否能自在無拘束地迎風起舞,營造自己的「風」格。

       具有原創性的設計品最終都要回歸個性、風格、風骨的問題。山本耀司的「風」姿綽約,源自對於素材質感和作品在空間中活動的敏感度──不消說,衣服是要穿的,而不是冷落在架子上櫥櫃裡,設計理當以人為始,復終於人,但這個人本的概念卻常常被忘卻了,身體因而一再淪為商標的展示工具。

       你要說商標也是設計,安迪.沃荷(Andy Warhol)那大大方方打著品牌標誌的番茄罐頭可樂瓶子不是藝術品麼?出色的設計,即使沒印上logo不也看得出品牌嗎?的確,設計品以它們的語言表露出特有的個性、風格,但是風骨仍決定於穿衣服的人(這話當然也適用於不是那麼骨感的人)。這麼說多少有點理想化,但時尚畢竟是築夢的工業:再以山本耀司為例,想像一片黑白掛帥、色度極低的作品裡,忠於選擇與自主性的知音們,以自己的氣息為設計品增添色彩,穿出靈性。

       這真是時尚童話最甜美的結局。


<中國時報2007.11.1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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